老板在公司安裝監控員工電腦軟件,合理嗎?
發布日期:2020-01-13 16:55:53 瀏覽量:922人
公司可以監控員工上網信息嗎?某企業的老板為了防止員工在上班時間偷偷網購、看電影,瀏覽網頁等,所以在辦公區域安裝了監控軟件監視員工的電腦。沒想到,通過監控軟件發覺公司的員工老王既然偷偷的在往其他公司投簡歷!楊老板一怒之下決定開除了老王,而老王這時也反起訴公司侵犯他的隱私權。
結果:仲裁裁決公司在工作場所使用監控軟件合法,未侵犯員工隱私權
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區勞動人事仲裁院認為,公司安裝監控軟件目的是通過網絡安全手段記錄并留存公司網絡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絡安全事件,在工作場所使用監控軟件合法。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第八條 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記錄并留存用戶注冊信息;
(二)使用內部網絡地址與互聯網網絡地址轉換方式為用戶提供接入服務的,能夠記錄并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絡地址和內部網絡地址對應關系;
(三)記錄、跟蹤網絡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絡安全事件等安全審計功能。
監控應與工作有關
一、公司可以在工作場所使用監控軟件,但監控目的應是為了工作需要,監控內容應與工作有關。如果監控員工與工作無關、也不影響公司利益的行為,可能涉嫌侵犯員工隱私權。
二、以下方式都屬于監控,如果事先告知且明確重申公司電腦只能用于工作,不屬于侵權:
1、通過考勤機獲得員工出勤情況;
2、辦公區域監控攝像;
3、通話錄音;
4、員工手機安裝GPS定位;
5、了解員工使用電腦具體內容。
律師提示:
面對職場監控,企業認為“全方位看穿員工”有利于強化管理,員工則認為隱私被侵犯。而隱私權是個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司法實踐中,如果企業在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并通過書面形式告知員工,工作時間不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則不屬侵犯個人隱私權;若在非公共場所安裝攝像頭、對員工進行搜身、物品搜查、私人手機監聽、私人手機定位等則是違法的。
一句話總結:
工作場所安監控,應是為了工作需要
對于員工來說,電影淘寶別亂碰,未侵隱私甭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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